关于在全区开展服务省运“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0
各镇、街道宣传统战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区“树立文明新风,服务省运盛会”展示项目,认真践行“我为省运添光彩,省运有我更精彩—人人争做文明东道主”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在全区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和谐氛围。区委宣传统战部、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开展服务省运“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树立文明新风,服务省运盛会”为主线,通过开展服务省运“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使广大市民更加关注身边让人感动、令人敬佩的人和事,在学习、崇尚、争当先进的过程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以优良的文明素质和优美的文明环境宣传省运、服务省运。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在近两年来积极围绕“树文明新风,迎省运盛会”服务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人物或典型事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评。
1、在组织和参与全区“树立文明新风,服务省运盛会”展示项目活动中,工作积极认真主动且成绩表现突出的;
2、在开展文明礼仪、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3、在迎省运志愿服务行动中,为深化志愿服务文明传递活动,积极参与和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作出显著成绩的;
4、在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工作表现突出且取得优异成绩的;
5、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弘扬社会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6、在倡导社会诚信,服务品牌推广行动中,坚持诚实守信,推广优质服务方面取得较好社会效应的;
7、在净化社会环境、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工作表现突出且取得优异成绩的;
8、在“树立文明新风,服务省运盛会”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1、全面启动。7月中旬,主办单位发出服务省运“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通知。同时在区文明创建网发布消息,公布有关评选活动的条件和步骤。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2010室。联系人:陈明、钱小淑;联系电话:85163015、85127561;电子邮箱:chenming1963@126.com。
2、推荐上报。全区服务省运“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由各单位推荐,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评选组织负责对被推荐人或事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各镇、街道各推荐2名候选人(或事),其他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或事)。各推荐单位于9月底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区评选活动办公室(表内填写200字事迹概要,另附800字先进事迹材料以及1张2寸免冠照片和1张工作场景照片,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
3、评选审定。10月中下旬,活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评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人或事进行审核评选,评出全区服务省运“十佳新人新事”奖。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强化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树立文明新风,服务省运盛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推荐,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评选活动全过程,及时宣传报道新人新事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3、选树先进,培养典型。要结合目前开展的“树立文明新风,服务省运盛会”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推举新人新事,大力培育典型,切实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感染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附:新北区服务省运“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推荐表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宣传统战部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办
201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