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宗教人士关注回良玉副总理在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04-21
近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会上发言,引起新北区宗教界人士关注。
新北区政协委员、区佛教协会副会长廓朗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宗教界的一件大事,它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共生,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促进了各个宗教健康发展,也发挥了宗教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回良玉总理的讲话再次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将鼓励各地佛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爱国爱教,秉承佛陀大慈大悲、无我利他的精神,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关注各种社会现实问题,引导众生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新北区政协委员、龙虎塘基督教堂负责人周云凤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保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独立自主自办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条例》颁布实施五年来,切实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使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睦稳定,保持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我们一定会继续强化自我规范、自我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知法守法,做爱国爱教的好公民。
新北区罗溪镇民宗助理王亚伟认为,《条例》为我们基层做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基层要深入贯彻落实回良玉总理的讲话精神,尤其要研究方法,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宗教关系、处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希望党和政府能继续加强宗教法规制度建设,面对一些新的问题在法律、政策上能够迅速跟进,也让基层的宗教干部在处理宗教工作时做到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