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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大局中推进“五型法院”创建
资料来源:吴建国       发布时间:2009-09-09
  

 

  高新区(新北区)法院创建“五型法院”,是根据高新区(新北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北部新城”的发展战略要求,为开放开发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结合法院实际而提出的的一个长期战略目标。新北区的发展定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法院提出的新要求的回应,也是我们的五年奋斗目标。今年,法院要在落实中央“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部署中推进“五型法院”的创建工作。

  (一)有效服务大局,创建“服务型”法院

  1.认清大局,找准服务方向。今年主要落实中央“三保”部署要求,这就要求我们:(1)服务好企业,为保增长提供司法服务;(2)服务好城建,为保稳定提供司法服务;(3)服务好百姓,为保民生提供司法服务。当然,这三者是有机统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

  2.服务大局,提升自身能力。(1)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提升能力水平,促进公正高效司法,力求案结事了。(2)积极开展司法服务,在延伸职能、服务发展中提高能力。立案、刑事、民一、民二、民三、行政、执行均有所建树或行动,要更好地坚持下去。(3)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切实提升队伍形象。

  3.融入大局,推进全面发展。(1)胸中装着大局。即“三个至上”方针、“三保”部署的要求,要牢记心上。(2)工作围绕大局。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密切关注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积极依法服务。(3)服务保障发展。在工作中,一切从有利于企业发展、保障民生出发,充分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

  (二)减少矛盾对抗,创建“和谐型”法院

  1.在法院内部协调上做到司法和谐。(1)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有机协调、配合,全力维稳。(2)综合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3)各部门内部人员之间,要通力协作,相互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步调一致,在部门负责人的具体领导下,完成工作任务,争先创优。(4)作为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要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形象。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定,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做到有明确分工,又分工不分家;二要尊重下属,尤其要尊重和保护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不能挫伤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需要提交党组或审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的事项,要及时提出,而不能拖而不决。近期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更加有效服务大局的若干规定》。总之,一切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要有利于构建和谐型法院。

  2.在外部司法上,要做到和谐司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思想感情问题,就是对人民群众(当事人)的感情问题,只要想到党的宗旨、“三个至上”,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为民解忧、为民排难呢?其次,要解决的是工作方法问题,只要人民群众欢迎的,我们要多做;只要人民群众满意的,我们要做得更好。这样,我们工作才有激情,才有创造性。第三,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如涉诉信访、巡回审判、法治指导员、诉调对接、诉讼服务中心等,切实提高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法定正常期限内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全面压降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向上级法院投诉率、再申诉、申请再审率上下功夫。

  (三)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建设“效能型”法院

  1.要按照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抓好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以管理出效率;

  2.要修改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增加对综合部门的考评,每季度的测评。加强考核管理,有效激励先进。今年按照市中院法律服务年、形象提升年的要求,我院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9个月的“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创造一流司法业绩”法律服务年主题竞赛活动。

  3.要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管办、院庭长、法官“三位一体”的审管功能,每月通报各部门办案进度,每月通报审判人员办案质效指标。并对重要项目指标进行专项评查,每季度进行综合分析讲评。

  (四)营造法院文化环境,建设“学习型”法院

  1.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综合素质。(1)鼓励干警参加各个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2)要培养平时自学的习惯。各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2.要进行分类培训、分类管理、分类考核,使广大干警养成刻苦钻研本职工作的习惯,提高各种类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

  3.要树立以工作业绩评判学习成效的价值取向。在审判业绩、调研案例、信息宣传等方面要加大考评力度,并与评先晋级、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4.要大力营造法院文化,由政治处于5月份出台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要把“十个一”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5.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作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健康、向上、实用的业余爱好。

  (五)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建设“创新型”法院

  1.突出重点项目,切合实际需要。今年,结合工作实际,评定了11项创新创优项目。要以此为重点,抓紧落实,解决难题,推动工作。

  2.突出亮点特色,切实提升水平。如诉公服务中心工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行政涉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服务企业保增长机制、执行协调威慑联动机制等,均要结合总结审判经验活动予以推进,及时总结,及时推广,到年底要进行考评。

  3.突出改革任务,切实解决问题。要按照省高院下发的《进一步深化全省基层法院司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发[2009]6号)要求,切实抓好四个方面17项改革任务的落实。院成立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改革任务的督促落实,分解目标任务,既要全面完成任务,又要创出特色经验,年底与创新创优项目一并考核表彰。

  (作者系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