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9-07-02
本报讯 6月26日,新北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区政府1005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8年区本级财政同级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200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讨论决定了财政预算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议还根据区法院吴建国院长的提请,任命了25名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明、王国芳、戴蕙蕙、孙德保、黄皎、范国元和委员共18人参加了会议。副区长陈伟斌和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新桥镇、薛家镇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俞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