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优秀阳光驿站”评选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文明办       发布时间:2009-12-03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宣传统战部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办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常新文明办〔2009〕8号
关于申报2009年度优秀“阳光驿站”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宣传统战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途经,建设农村(社区)“阳光驿站”新阵地,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使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接受教育,拓展知识视野,增强社会责任感。为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基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阳光驿站”建设质量,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申报优秀“阳光驿站”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建站标准。按照“阳光驿站”建设“五有”标准,是否建立活动阵地、活动载体、工作队伍、工作机制和实践基地。
2.活动情况。根据“阳光驿站”建设活动安排,开展宣讲革命传统、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讲座情况;开展文化活动、专项辅导、社会实践、各类竞赛、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情况。
3.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二、有关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每个镇和街道各推荐2个“阳光驿站”参加评选。
2.申报材料。①认真填写《优秀阳光驿站》申报表(一式两份);②撰写一份所报单位阳光驿站活动总结,总结包括单位的基本概况和具体开展活动的做法;③联系人:陈明,邮箱:chenming1963@126.com。
3.申报时间。2009年11月6日~16日。
三、组织评选
根据各镇(街道)的申报,由区委宣传统战部、区文明办、区关工委联合组成评选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重实绩、重成效的要求,评定出全区2009年度“十佳优秀阳光驿站”,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2009年度优秀阳光驿站申报表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宣传统战部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办
常州市新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度优秀阳光驿站申报表
|
村或社区名称 |
|
村或社区负责人 |
|
|
驿站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建立时间 |
|
是否是示范点 |
|
|
队伍建设情况 |
|
|
设施情况 |
|
|
主要
活动
开展
情况
(可另
附页) |
|
|
|
|
镇(街道)党委(工委)意见 |
(盖章) |
区评定意见 |
(盖章) |
|
|
|
|
|
|
|
主题词: |
评选 阳光驿站 通知 |
|
常州市新北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6日 |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