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 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常新文明办(2009)6号
   供稿部门:文明办    发布时间:2009-10-13
常新文明办[2009]6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
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区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通知精神,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先进的浓厚氛围,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迎接第十七届省运会在常州举办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决定在全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有序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新北区“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区文明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同志各一人任副组长,各文明创建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日常的联络、组织、协调工作由文明办承担。
二、推荐条件
凡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程中,能够在继承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形成积极良好效应的城区市(村)民,均可参评。
三、主要安排
1.部署发动。5月上旬,各单位要对该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并将各项具体要求传达到基层单位,同时要在人群集中场所或单位显著位置设立专题户外宣传栏,介绍活动背景,宣传先进事迹。
2.推荐上报。各单位经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人物(名额不限);同时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大市民可以用书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推荐或自荐,请按规范填写好推荐表(书面、电子各一份)和被推荐人的1寸免冠彩照3张一并报送区文明办。推荐截止时间5月20日前。通信地址:新北区文明办2010室。联系电话:85163015;联系人:陈明;电子邮箱:chenming1963@126.com。
3.审核事迹。各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对以组织推荐形式上报的被推荐人事迹进行审核,工作小组将以适当的形式对通过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形式上报的被推荐人事迹进行审核,同时开设热线电话(热线电话为:85163015),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被推荐人的事迹真实可信,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工作小组将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确定“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正式候选人并上报。
四、学习宣传
1.营造舆论氛围。在高新区报开设“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身边好人”专栏,深入基层采访报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在“江苏好人榜”、“中国好人榜”入围人员公布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大力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好人的舆论氛围。
2.开展学习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结合全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区文明办将在全区范围内广泛组织巡回演讲、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先进活动,推动广大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车间,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提升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五、鼓励措施
为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本次活动特设立推荐奖、参与奖、组织奖等三项鼓励措施。年底前,在公布“好人榜”入选名单的同时,分别评出推荐奖、参与奖、组织奖。我区的“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身边好人”当选者将作为今后推荐市、省道德模范的优先考虑对象。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确保活动有序顺利开展;要精心组织策划,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扎实做好被推荐人事迹核实工作,力争把活动办成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
附: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市民•身边好人”申报表
常州市新北区宣传统战部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办
常州市新北区总工会 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
常州市新北区妇联
二○○九年五月七日
附: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市民•身边好人”申报表
姓名 单 位
及职务 性别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曾获主要奖励
申报类型
主
要
事
迹
3
0
0
字
内
主
要
事
迹
宣传报道情况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事迹摘要在300字以内,如本表内填写不下,可另加页;另附1000字详细事迹材料。
2.表中如有选项无内容,请直接在相应空格内填“无”。
(本表复印有效)
主题词:
身边好人 评议活动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7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