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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的意见
常新文明办(2009)1号
   供稿部门:文明办    发布时间:2009-10-13
  

                                常新文明办〔2009〕1号

                    关于推进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着力建设农村、社区“阳光驿站”新阵地,现就我区推进 “阳光驿站” 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常文明办[2008]2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整合教育资源,搭建教育平台,着力建设“阳光驿站”新阵地,打造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乐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建设标准
    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重点要做到 “五有”:
    1.组织机构
    各镇、街道宣统委员、关工委主任具体指导下属农村、社区开展“阳光驿站”建设工作,制定规划及实施方案,村委、社区主要领导为“阳光驿站”具体负责人,并组织开展日常活动。
    2.场地设置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适用、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安排“阳光驿站”活动阵地,阵地规模可大可小。设施条件较好的单位,可以单独设置驿站活动场所,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教学辅导室、DVD等教学设施。也可以在利用现有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整合村、社区阅览室、活动室,实现一个阵地多种功能的模式。部分活动场所紧张的单位,可以采用村镇办、村校办、家庭办、企业办等多种办站形式,最大限度整合资源。
    3.工作队伍
    以有爱心、有专长、有奉献精神的“五老”(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人员为主体,组织寒暑假返乡大学生、本地有一技之长的专家能人等志愿者,作为驿站的专兼职辅导人员。每年要根据离退休人员和其他志愿服务人员的变动情况,不断调整辅导员队伍,确保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4.活动内容
    要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技教育,开展学习辅导、文体活动、助学帮困、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结合各地的实际,重点可以开展以下七个方面活动:一是开展宣讲活动。如时政形势革命传统主题报告、法律法规宣传讲座、老干部老战士讲历史战斗故事、回乡大学生谈个人成长之路、读书心得交流、科普知识介绍等;二是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如教唱革命歌曲、编演文艺节目、暑期电影周、有奖猜谜语、“脑筋急转弯”等;三是开展专项辅导活动。根据驿站志愿者专长,对来站活动的学生进行书法、美术和乐器辅导、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等;四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社会调查、参观城乡新貌、组织“小记者”采访团、模拟法庭当“小法官”、组织祭扫烈士墓、自编手抄小报等;五是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如征文比赛、书法比赛、故事演讲以及体育单项比赛等;六是开展公益活动。如“学雷锋”活动、“手拉手献爱心”、为“五保”老人送温暖、“为环境保护出一份力”等;七是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教育。开展谈心活动,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孩子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心理困惑。
    5.实践基地

    要拓展驿站的活动范围,主动与村所在地周边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社会劳动实践基地联系,结成工作对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带领孩子到这些基地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延伸驿站工作的手臂。
    三、推进步骤
    1.各镇、街道加强指导协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2009年3月底前,各镇、街道建成1个未成年人“阳光驿站”示范点,区确定的四个示范点要求在本月前完成,由文明办、关工委组织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后,统一进行挂牌。
    2.在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6月底前,各镇、街道要完成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阳光驿站”建设任务。
    3.2009年底,所属行政村、社区全面完成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配合市评选 “十佳阳光驿站”,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1.推进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是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文明村、社区考评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保证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
    2.创新活动形式,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要把驿站的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美德少年阳光行动”主题活动、农村留守儿童温馨家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贴近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需求,贴近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际,精心设计富有农村特色、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活动载体,努力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新颖生动、富有趣味、感染力强的活动项目,广泛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到活动中来,让“阳光驿站”成为学生求知、体验、愉悦、实践的大课堂。
    3.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基层宣传部门、关工委作为工作主体,要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亲情优势、时空优势,在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主动协调教育、团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努力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宣传统战部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办

 


常州市新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 驿站建设  实施意见
常州市新北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11日
共印30份